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层治理和社会管理局关于公开招用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管理局面向社会招用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外工作人员,要求2024年2月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且符合具体岗位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7日至2月20日,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址为自贡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职业测验及公安行政文秘常识,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电话通知。体检、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程序,公示期5天。招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考核合格后继续招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推动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范围及对象

(一)招用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用

(二)招用对象:2024年2月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且符合本公告中具体岗位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用职位及名额

计划招用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外工作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8日至2006年2月8日期间出生)。

4.限男性,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能力,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招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7.其他不合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2月7日至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813-4702846。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用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址为自贡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自贡市高新区兴川南街277号)。报名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

(三)报名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退伍(复员)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有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登记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的报考人员应带好原件及复印件;

4.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招用条件的现场填写《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所有资料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用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核和招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分值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行政能力职业测验及公安行政文秘常识。

2.笔试时间:

2024年2月2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

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自贡市高新区兴川南街277号)

(二)面试

1.面试人数:

招聘岗位名额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为1:3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可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电话通知。

五、体检

通过笔试、面试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招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用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考察

对通过笔试、面试及体检的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及相关政策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未通过或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不予招用,因此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招用人员,由主管部门统一在自贡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招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招用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进行招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个人德才表现佳,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可继续招用。

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招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被招用人员的工作岗位。

被招用人员参照用人单位的工作管理模式管理,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用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外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用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13-4702880。

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管理局

2024年2月7日

附件:领导信箱

标签: #招用 #高新区 #面试 #笔试 #体检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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