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招聘人数:1名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9月27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9月29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203);网络报名:285413329@qq.com
考核方式:由福贡县人民检察院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并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福贡县人民检察院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应聘条件、岗位设置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福贡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应聘条件:

1.具有福贡县户籍;

2.能够熟悉食堂餐饮工作,具备沟通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四)岗位设置和性质

城镇公益性岗位1名:主要从事单位食堂餐饮服务。

(五)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并于2个工作日内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

二、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贴和福贡县人民检察院部分发放两部分构成,月工资总额不低于福贡县最低工资标准。

三、面试和体检

1.由福贡县人民检察院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并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面试通过人员,参照餐饮行业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录用: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

四、工作地点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上帕镇八一小区一组1号)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7日至9月29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203)

2.网络报名:285413329@qq.com

(三)联系方式

1.报名联系电话: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886-3412544

2.报名材料:报名表(见公告后附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复印件、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明:网络报名材料均用名字+证明材料名称并放至一个文件夹上传至报名邮箱。

六、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福贡县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x

福贡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27日


标签: 福贡县 公益性 招聘 岗位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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