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是2013年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主导下,由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共建的省级公立三级甲等心血管病专科医院,也是全国首批10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样板单位,中国红十字会冠名医院,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是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云南省心血管病临床医学中心所在地,也是京-昆-豫-深“四地阜外”(医科院阜外医院、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深圳医院)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32号)及《昆明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办法》(昆人社通〔2017〕59号)要求,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招募就业见习人员88名,现将相关招募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岗位详见附件1《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2024年第四批就业见习招募岗位计划表》二、招募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招募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招募对象2024、2023年毕业未就业人员。未就业指无劳动合同签订(含已解除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登记就业(含灵活就业)、(曾)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等事项记录。三、报名(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即止。(二)报名方式1.下载填写《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就业见习岗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附上本人免冠彩色照片;2.将《申请表》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ynfw_hrzp@163.com。(命名方式:“就业见习应聘+岗位+姓名+学校+专业+学历”)3.我们将尽快审核您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将电话通知您后续考核时间及相关事宜,烦请保持电话畅通。(三)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2.未按规定报名、未及时查看通知等情况造成错过报名或考核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四、考核程序(一)考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将采用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开展考核。(二)考察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身心状况、综合素质、就业情况、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考察结果作为录用的重要依据,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临时放弃人员,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三)体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临时放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四)录用经医院研究决议通过后,办理报到手续。五、见习时间及待遇录用后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为12个月,见习期间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根据实际录用岗位,按照3000-4500元/月标准为其发放生活补贴,并为见习人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险。六、就业见习期间管理(一)在所属科室安排下,全面参与科室相关工作;(二)就业见习期间不得有下列行为:1.就业行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登记就业(含灵活就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等就业行为。2.全日制学历教育。获得在校学籍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招募过程及见习期间,经查实应聘人员存在上述行为的,一律取消考核资格及录用资格,已录用人员终止见习。七、咨询电话如有疑问,可拨打医院人力资源部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871-68521206 杨老师监督电话:0871-68285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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