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南宁市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县(市、区)、 开发区中小学教师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黄丽燕同志为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名单见附件),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27日至10月3日。
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映,于2024年10月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教育均衡发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材料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306室,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32907420771-3290958
附件:2024年南宁市兴宁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兴宁区教育局第三批拟聘用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名单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4年9月26日
标签: 兴宁区 南宁市 聘用 教育局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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