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5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8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将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文件夹压缩后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报考岗位代码/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qdchtjt@163.com
考核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
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地点:启东市林洋路500号)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属一类国有企业,业务板块包括园区开发运营、产业投资及园区服务。现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适岗评价、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任何纪律处分、违法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从事过的工作岗位上无重大过失。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8日24点。
2. 报名材料: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内附电子版照片);②电子版证件照(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内);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从业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合同或单位证明或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工作岗位证明)及其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及业绩材料。
3.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将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文件夹压缩后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报考岗位代码/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qdchtjt@163.com。
4.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3-69961336(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录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复审人员须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党纪处分证明原件(党员提供),同时携带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进行现场审核。
(三)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应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工作人员座机电话通知,请报名后保持通讯畅通。
3.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
五、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1. 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
2. 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岗位招聘的开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不足相应岗位开考比例的,按实确定。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3.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考察。体检结束后由所属子公司进行考察。
(四)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集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待遇及聘用
(一)对拟聘人员,由公司与其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与集团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薪酬按公司薪酬标准核定,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三)对拟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四)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视情况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 自动放弃的;
2.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 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 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由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全程监督。应聘者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归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513-69961357。
标签: 锦汇 招聘 下属 子公司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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