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教育厅辽教发(【2023】12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公费师范生履约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对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王新雅体检合格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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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教育厅辽教发(【2023】12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公费师范生履约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对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王新雅体检合格进入考核阶段,现将考核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核有关要求

考生务必于2024年10月10日前将本人档案转入到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海城市人社局427室)。

邮寄地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27室(海城市站前街2号)。

二、本人证明材料

(一)未习练、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街道、社区)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二)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加盖公章)。并于2024年10月10日前交到海城市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管理科。

(三)请所有被考核人员于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到海城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召开考核工作会议。

三、遇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未经同意不能按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则视为自动弃岗,后果自负。

海城市教育局:0412-3201015

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档案办理咨询电话):0412-3605135

海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调配科: 0412-3700789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4日

标签: #海城市 #公费 #师范大学 #直属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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