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体检和考察等相关招聘环节已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4年9月23日—9月30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地点:天津市南开...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体检和考察等相关招聘环节已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9月23日—9月30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A座6楼
邮编:300110
电话:87876005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标签: 南开区 拟聘 公示 事业单位 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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