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共有第三批8名考生体检合格进入考核阶段(详见附件),现将考核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核有关要求
考生务必于2024年10月10日前将本人档案转入到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海城市人社局427室)。
邮寄地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427室(海城市站前街2号)。
二、本人证明材料
(一)未习练法轮功、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街道、社区)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二)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加盖公章)。并于2024年10月10日前交到海城市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管理科。
(三)请所有被考核人员于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到海城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召开考核工作会议。
三、遇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未经同意不能按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则视为自动弃岗,后果自负。
海城市教育局:0412-3201015
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档案办理咨询电话):0412-3605135
海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调配科: 0412-3700789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
标签: 海城市 面向社会 事业单位 招聘 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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