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3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0月08日
报名方式:提交给各专业微信群指定联系人
考核方式: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120分),满分150分
(一)组织机构 | ||||||||
组长 | 冯卫国 | 成员 | 孙学龙、谭堃、刘仁琦、王政勋、付玉明 | |||||
秘书 | 杜丽萍、兰迪、任禹行 | |||||||
(二)复试安排 | ||||||||
具体事项 | 时间 | 地点(方式) | ||||||
报到、添加微信/QQ群 | 9月22日 | 各专业建微信群 | ||||||
提交材料 | 9月23 日前 | 提交给各专业微信群指定联系人 | ||||||
复试 | 刑法学:9月25日下午13:00 法律(法学刑辩方向):9月24日早08:30 诉讼法学:9月24日下午13:30 | 腾讯会议号: 刑法第一组:120-358-439 第二组:446-235-661 法律(法学刑辩方向):159-851-096 刑诉:773-142-702 | ||||||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 ||||||||
专业名称 | 推免拟招生人数 | 备注 | ||||||
刑法学 | 38 | 录取时将根据推免生实际招录情况、生源情况等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 ||||||
诉讼法学(刑事) | 11 | |||||||
法律(法学刑辩方向)专业学位 | 15 | |||||||
(四)复试内容 | ||||||||
复试内容由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120分)组成,满分150分。 | ||||||||
(五)复试须提交的材料 | 考生复试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电子版; 2.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 3.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 |||||||
(六)录取办法 | ||||||||
1.复试通过的预报名考生,正式系统开通后根据考生排名、实际报名和名额情况依次录取。 2.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复试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回复,否则视为放弃。 3.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复试量化总成绩必须大于9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4.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应签订承诺书。 5.获得我校2024年夏令营“优秀营员”的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须及时填报志愿,并在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开通后及时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6.已在系统中同意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不再进行解锁。 | ||||||||
(七)学院咨询电话 | 029-88182614 | (八)学院复议监督电话 | 029-88182613 | |||||
(九)电子邮箱 | 363022856@qq.com | |||||||
(十)预报名考生名单(可附件) | 见附件(刑法、诉讼法、法学专业学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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