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精神,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共有5人进入拟引进人才范围,现对拟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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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精神,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共有5人进入拟引进人才范围,现对拟引进高层次人员及拟引进单位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拟引进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5279312(政治部)

附件: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2024年9月23日

附件: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名单.xlsx

标签: #公示 #警察 #内蒙古 #引进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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