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面向荔波县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合格人员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考察对象
根据《招聘公告》的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详见附件。
三、考察时间
2024年2月6日至2月23日
四、考察内容和标准
考察原则、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州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和注意事项
(一)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考务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可按考核(面试)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1.截止2024年1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
2.符合招聘公告第三条“(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二)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三)2024年面向荔波县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进行的时间都将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www.libo.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目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如有异议或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联系。
联系电话:0854-3615613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面向荔波县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xlsx
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6日
标签: 考察 招聘 2024 荔波县 人员 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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