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庆县卫生健康局决定组织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德庆县13个卫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48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德庆县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以上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德庆县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18—35周岁(即1988年10月7日至2006年10月7日期间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6:00登录德庆县卫生事业单位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dqxwsgkzp2024)报名。报名事宜详见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指南》。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6日09:00至10月18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德庆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gddq.gov.cn/)另行公告。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医学(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德庆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gddq.gov.cn/)统一公布,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德庆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划定。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有关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需携带资料到指定地点参与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德庆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划定。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通过德庆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因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而造成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人选。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和报考指南。
(二)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招聘单位不少于5年。
(三)应聘人员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德庆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电话:0758-7767548)。
附件:1、德庆县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德庆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20日
标签: 德庆县 卫生事业 招聘 工作人员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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