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杭州市市属事业单位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试行备案制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5〕397号)规定的程序,经审核、备案,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学院)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 |
准聘副研究员 | 潘康 | 男 | 1984.8 | 机械工程 | 博士 研究生 | 博士 | 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C类认定条件 |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学院)反映。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监督电话:0571-28881099。
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研究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学院)
2024年9月20日
标签: 研究院 备案制 创新 聘用 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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