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简介
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市政府授权从事燃气特许经营,集燃气生产、输送、销售、管网设计及建设、售后服务为一体的市属大型国有公用事业企业。集团由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沈阳沈西燃气有限公司、沈阳新北燃气有限公司、沈阳沈南燃气有限公司4家企业及其投资企业组成。
集团现有员工3700余人,服务用户331余万户,供气范围覆盖除新民市、辽中区和苏家屯区部分区域外的全市各区(县),年均供气量近11亿立方米。公司现有4座天然气接收门站;4座燃气储配站、1788座调压站;管网长度突破10000公里,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高、中、低压燃气管网格局。
集团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全国建设系统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中国企业管理榜优秀服务企业等殊荣,成为全国同行业的佼佼者。
沈阳燃气集团坚持企业发展责任和社会民生责任并重,努力践行“用我真心、让您放心”服务理念,客服热线96177受理处结率始终保持100%、客户满意率达到99.9%。
二、选聘职位及人数
企业名称 | 部门名称 | 岗位名称 | 需求人数 |
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战略发展部 | 经理 | 1 |
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详见附件1《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引才行动”岗位信息表》
三、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以下条件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者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者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3.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不符合岗位聘任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为沈阳市国资委官方网站、阳光国企、沈阳燃气网站(www.sygas.com.cn)、智引人才微信公众号,其他渠道均为转载。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10月2日24时。
2.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附件2《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以word版本形式连同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回传至指定邮箱:shenyangranqizp@163.com,报名登记表及邮件命名:“应聘+姓名+手机号+推荐猎头单位”(若无猎头公司推荐,可无需填写“推荐猎头单位”);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三)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通过首轮筛选的人员择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3:1的,该岗位招聘作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负责,任何环节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
3.笔试人数:简历筛选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笔试入围人员名单。
4.笔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或线上笔试形式。
5.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笔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笔试机会。
(五)面试
1.面试形式: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每个岗位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六)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综合评估选定拟录用人员。
(七)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新员工入职项目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录用。
(八)背景调查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身份信息、学历信息、法院民事诉讼信息、金融风险记录、商业利益冲突、公司银行流水记录等。
(九)公示
对拟录用各岗位人选在沈阳市国资委官方网站、沈阳燃气网站(www.sygas.com.cn)、阳光国企、智引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录用程序。
(十)录用
按照规定程序经相关审批流程后发放录用通知,并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录用手续。
六、相关说明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选聘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由第三方负责,最终解释权归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4.招聘组咨询电话:15940439951(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点-12点,13点30-18点)。
5.监督举报电话:
沈阳市纪委监委:024-12388
沈阳市国资委:024-31290269
企业纪检监察部:024-23514275
附件1:《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引才行动”岗位信息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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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聘 燃气 沈阳 行动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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