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关于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招聘人数:1名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9月19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9月27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集中面试及走访、查阅档案的考察方式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司机兼后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3.身体健康,视力正常,无不良嗜好;

4.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5.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7.持有C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8.工作强度大,限男性。

三、招聘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9月27日。

2.报名材料:(1)工作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3)毕业证复印件;

(4)驾驶证复印件。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4.报名地点: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五楼办公室。

5.联系人:涂宇清;联系电话:0795-7191888。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书面审查和电话征询了解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过程伴随着报名过程同时进行,对符合条件者,办公室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未通过简历筛选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考察

考试采取集中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四)体检

体检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聘用和薪酬待遇

我局根据面试成绩,经体检、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工资参照现临聘人员工资标准发放,按规定缴纳社保、公积金、工伤保险,享受职工工会福利等。

2024年9月19日

标签: #靖安 #临聘 #宜春市 #招聘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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