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笔试成绩公示及进入资格复审公告

富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内,考生可对分数提出异议并申请查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若出现放弃或不宜继续参加招聘的情形,可在复审名单公布后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富民县公安局将递补一次。资格复审将于2024年2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举行,考生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将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富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公告》的相关程序要求,现将富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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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2月7日,公示期内考生如对分数有异议,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富民县公安局(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西路)4楼419办公室进行书面申请查分。

(二)根据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按照笔试成绩,以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招聘情形的,须于复审人员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富民县公安局提出书面申请。富民县公安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到富民县公安局(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西路)4楼419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承诺书(详见《富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公告》附件2)、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原件(详细版)。

(3)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4)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小一寸)一张。

(5)截止2月19日(星期一)中午12:00未到现场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富民县公安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pdf

标签: 富民县 复审 笔试 资格 公安局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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