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滨海新区公开招募2024年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茂名滨海新区于2024年2月6日起开始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共8个岗位。报名条件包括: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符合岗位条件。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或岗位招满为止,报名方式为自行下载填写申请表后直接联系就业见习单位。就业见习期限为3个月,工作补贴由就业见习单位发放。见习期满后,鼓励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贯彻落实政府促进就业工作任务和促进茂名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将我区2024年就业见习人员招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就业见习岗位数

共8个,具体岗位信息见《2024年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二)符合就业见习单位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6日开始,具体截止时间由招募单位确定,一般情况下额满即止,截止时间不能超过2024年7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就业见习对象自行下载并填写《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直接联系就业见习单位报名(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属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二)属16-24岁失业青年需提供:《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申请表》,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处于有效期内)复印件。

五、就业见习期限

就业见习期限为3个月。

六、就业见习岗位人员录用

见习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和计划人数,采取适当方式择优录用,并将拟确定见习人员名单报区社会事务局审核,同时附上《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经审核确认后,就业见习单位与就业见习人员签订《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协议》(见附件4)。

七、就业见习岗位人员的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就业见习工作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

(二)管理。就业见习期间,就业见习人员由就业见习单位负责管理使用和按月发放工作补贴。就业见习期满后,由就业见习单位根据就业见习人员工作表现进行考核鉴定,并填写《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鉴定表》(附件5)送区社会事务局备案,作为青年见习的证明。见习期满,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附件:1、2024年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xlsx

2、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申请表.doc

3、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xls

4、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协议.docx

5、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结束后).doc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2024年2月6日

标签: 见习 就业 茂名 滨海新区 附件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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