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2024年9月公益性岗位人员二次安置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增强就业援助力度,依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3]224号)文件规定和《关于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增强就业援助力度,依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黑人社函[2023]224号)文件规定和《关于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工作的通知(试行)》(庆人社[2023]2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工作。

截止2024年9月,林甸县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3年期满。经过用人单位申请、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核实申请二次安置人员特殊困难原因,林甸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以下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再次安置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林甸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459—3327658

附:2024年9月林甸县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人员名单

林甸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9日

标签: 林甸县 公益性 公示 岗位 安置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订阅每日考试


备考专区

时政热点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