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和全面发展,按照《咸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咸师院发﹝2018﹞19号),现将2024-2025学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养范围
2023年9月以来未参加培养的新入职专任教师
二、培养期限:1年
三、指导教师条件及要求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高尚的师德风范。
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
4.每位导师原则上指导1名青年教师。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8日(周三)下午18:00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版及附件2电子版)报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1#809室。
1.《咸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审批表》(附件1,一式一份)
2.2024-2025学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
3.咸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任务书(附件3,一式四份,青年教师、指导教师、二级学院、人事处各留一份)
4.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小组名单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请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与师资队伍建设实际,确定指导教师与被指导青年教师人选,并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批。
2.各二级学院需成立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小组,按照《咸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要求,制订青年教师培养方案,定期检查和督促培养情况,及时反映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青年教师培养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 殷 敏
电 话:029-33722276
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审批表》
2.2024-2025学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人员信息登记表
3.咸阳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任务书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9月10日
标签: 学年度 导师制 青年教师 工作部 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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