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开发招用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招聘人数:20名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9月23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6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面试,如报名人数与招用计划超过3:1的,可增加笔试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晋人社函〔2021〕305号)和《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发〔2019〕59号)、《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32号)、《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县级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24〕9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为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招用20名(外勤一线辅助执法岗位,适宜男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其中设3名建档立卡农村脱贫劳动力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及条件

具有安泽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后出生),并持有《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4.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成员;

5.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二)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除大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人员)或已就业(经与社保数据、工商登记对比,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的人员,不能报名。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用在安泽县2024年开发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组领导下,采取统一集中报名的办法,并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本次招用实行承诺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彩色表格)3份;

5.《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3份;

6.《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7.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3份:①城镇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交父母、配偶、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县级人社部门通过调查和数据比对,出具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②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本人家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农村脱贫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脱贫人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④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失业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有本人姓名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8.《安泽县2024年开发招用公益性岗位报名表》3份;

9.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证件照5张(即时贴型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均为现场查看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县人社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一步咨询确认。

报考人员要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10月16日(15个工作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人社局五楼

四.招用程序和办法

1.现场报名。

2.如招用岗位无脱贫户或监测户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则该岗位自动转为普通岗。

3.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认定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是否与招用条件相符。

4.招用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统一组织,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如报名人数与招用计划超过3:1的,可增加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最后2名以上应聘人员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招用工作要因地制宜,双向选择,保证用人单位选择到合适的人才,就业困难人员选择到满意的岗位。

5.根据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6.招用人员确定后,由县人社局统一派遣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并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临政办发〔2015〕32号”文件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7.由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好岗前培训工作。

五.待遇标准

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23年1780元)拨付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六.咨询电话

本次公开招用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16634438807

监督电话:0357-8522502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用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重要提醒:

由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公示7个工作日,请报考人员于10月10日之前到人社局四楼405室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附件:附件1:安泽县2024年开发招用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附件2: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docx

安泽县2024年开发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领导组

2024年9月18日

标签: #安泽县 #招用 #保障局 #公益性 #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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