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实验中学临聘教师招聘公告

花都区实验中学拟于2024年招聘语文和英语学科的初中临聘教师,各1名。应聘者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备教师资格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待遇按花都区临聘教师标准执行。符合条件者请在2024年2月16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将组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择优录取。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我校工作需要,2024年拟招聘相关学科初中临聘教师共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语文1名,英语1名。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言行。

3.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4.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其中,应聘教师岗位应具有满足招聘岗位学段和学科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待遇

按花都区临聘教师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于2024年2月16日中午12点前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zyf2545@126.com报名应聘(邮件主题以“姓名+ 应聘学科”命名)。应聘材料包括:《广州市花都区中小学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和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及个人胜任岗位工作相关材料等扫描件。我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

我校评估应聘者情况后,将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相关应聘者考核(面试)事宜。考核(面试)时间初定2月17日上午9点,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3.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

面试成绩相同的,再次进行面试,根据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4.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考察人选,按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5.签订合同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与我校或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商业大道35号,花都区实验中学

联系人:郑主任

联系电话:18122033065

附件:广州市花都区中小学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2).doc

标签: 招聘 体检 面试 花都区 应聘者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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