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2024年第二次招聘公告

{ "招聘人数:1名",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9月23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9月25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含资格审查,提交附件2相关内容),应聘材料同步发送电子版到邮箱:cwc@gzhu.edu.cn", "考核方式: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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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大学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广大〔2019〕96号)等文件精神和学校财务工作的需要,广州大学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B类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共招聘合同制B类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的招聘对象、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本公告《岗位需求表》(附件1)。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等;

4.年龄条件:2024年毕业生应为27周岁以下;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应为30周岁以下(相关年龄年限计算截止2024年12月31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现场报名(含资格审查,提交附件2相关内容), 应聘材料同步发送电子版到邮箱:cwc@gzhu.edu.cn。

2.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25日,9:00-16:00。

3.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行政西楼前座财务大厅112室。

(二)考试

1.方式:面试

2.时间:2024年9月27日13:45(如有变化,以报名通知为准)

3.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行政西楼

(三)体检

按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有放弃,依次递补。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将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

(四)聘用

1.本岗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获聘用为学校合同制B类岗位,聘期2年,统一实行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为广州大学)。

三、薪酬待遇

1.依据劳务派遣协议,合同制B类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薪酬标准、工资发放、日常管理等事项由学校代为履行。

2.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由劳务派遣单位为合同制B类岗位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3.合同制B类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每年有7天带薪假期,但须在当年的寒、暑假期内休假,过期不再补休。

本公告由广州大学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9366639(胡老师)

广州大学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

附件:1.岗位需求表

2.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含应聘报名表)

附件1: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含应聘报名表).doc

标签: 招聘 国有资产 办公室 公告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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