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促进青年教师成长,加大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和“传、帮、带”作用,根据学校印发的《阜阳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暂行办法》(阜职院〔2021〕24号)要求,经研究,拟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各教学单位根据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择优提出拟聘导师名单,并将《阜阳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及相关导师条件支撑材料、《阜阳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汇总表》(附件2)(一份)和《阜阳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附件3)(一式四份),初审汇总后于10月10日前统一报送组织人事部,《阜阳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邮箱410666041@qq.com。
2.组织人事部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发布结对名单并组织实施。
3.各教学单位组织导师按计划开展青年教师培养工作。
4.指导期满,青年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情况鉴定表》(附件5)(一式四份),由青年教师所在教学单位汇总初审后报组织人事部。
二、工作要求
1.青年教师的培养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过程管理。
2.各教学单位应根据专业发展与队伍建设实际,将青年教师导师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统筹安排,对导师和青年教师严格要求,定期考核培养情况,推进青年教师导师制真正落到实处。
导师和青年教师的职责按照《阜阳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暂行办法》(附件6)具体执行,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屈宁,联系电话:2179011。
附件:
6:阜职院〔2021〕24号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暂行办法.pdf
组织人事部
2024年9月18日
标签: 学年度 导师制 青年教师 阜阳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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