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8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0月08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考核方式:包括心理测试、业务能力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核
为加强我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 聘 条 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
(四)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记录,无不良嗜好;
(五)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28周岁(含)以下。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持有B2以上驾驶证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含)(招聘岗位备注栏),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结束日期;
(六)学历要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备与报考工作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其中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面颈部纹身和其他部位纹身严格按标准执行,慢性病和精神类疾病不符合;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曾因违反纪律受处分的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及违反管理规定被解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 聘 岗 位
三、相 关 待 遇
(一)工作模式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法制审核协办员、文秘兼业务协办员实行8小时机关上下班工作制。
(二)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三部分构成,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缴纳或计提,实行统一工薪结构。法制审核协办员、文秘兼业务协办员薪资待遇按照消防文员标准施行。
(三)休假
参照《海南省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修订版)》执行。
(四)被装
每人每年按标准发放所需被装。
四、招 聘 程 序
(一)发布公告
招录信息通过“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8日17:00截止。报名截止当天17:00后提交报名材料的,将不予接收。
3.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4楼队务督察科(天涯区凤凰路133号,仅限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②网络报名:
739725097@qq.com。
4.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初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并由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
(2)1张一寸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上);
(3)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在一面A4纸上);
(4)毕业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
(6)驾驶证、退伍证及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无则不报);
(7)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的扫描件;
(8)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内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2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特点、应聘人数等情况讨论决定是否保留、核减或调剂招聘计划。
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名单有关事项和进入业务能力测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心理测试
开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业务能力测试。
(四)业务能力测试
业务能力测试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业务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公告发布为准。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直接予以淘汰),总成绩最高60分。体能测试项目为:①1000米跑(男性),800米跑(女性);②原地跳高、立定跳远(男性、二选一),立定跳远(女性);③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男性、二选一),屈腿仰卧起坐(女性);④10米×4往返跑、100米跑(男性、二选一),坐位体前屈(女性)。战斗员、驾驶员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为: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直接予以淘汰,不予参加下一项目考核。法制审核协办员、文秘兼业务协办员岗位适应性测试为笔试,由考核组封闭出题,内容涵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消防基础知识,成绩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及格为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不予招录。根据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如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确定入围人选;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入围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体能测试成绩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按要求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2)1张一寸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上);(3)有效身份证(原件);(4)毕业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5)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6)驾驶证、退伍证、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无则不报);(7)公安部门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的扫描件。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因以上情形出现的岗位空缺,从体能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通知。
(六)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在“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招录。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计算方法为:按面试成绩40%换算+业务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和。面试、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业务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业务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按学历高低确定。
(八)体格检查
按照招录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5(向上取整)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于体格检查结果公布后的24小时内,向支队招录办提出复检书面申请,符合复检条件的,报经支队招录办备案,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初检费由支队统一承担,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相同岗位且通过、面试分数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九)政治审核
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报考岗位类别的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名,按招录计划的110%比例确定参加政治考核对象。政治审核主要对招录对象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素质、个人诚信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赌博贷款、组织煽动以及制作传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重点审查。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体检、政治审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录用。空缺名额可在报考相同岗位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可在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中调剂,或减少、或取消相应岗位招录计划数。
五、公 示 录 用
(一)公示
综合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业务能力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情况,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10%的人数分类确定拟录用和待补录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因拟录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录用、拟录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等原因,空缺名额可在相同岗位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 录用
根据公示情况,在计划指标内依据综合成绩排名、优先顺序从高到低依次录用确定录用名单。录用人员按通知要求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择优递补。
(三)岗前培训
总队统一组织入职培训(培训期内仅发放基本工资),时间不少于3个月,培训工作方案另发,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退回,培训合格的,予以正式签订合同聘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六、联 系 方 式
咨询电话:0898-88956207(仅限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七、特 别 提 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标签: 消防员 三亚市 消防 专职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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