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湖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各招录机关单位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由招录机关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时间:2月23日—24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地点: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辅楼三楼会议室(长兴县太湖中路128号)
3、相关要求: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所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2024年湖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在审核时间段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具有特殊情形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规定提供相应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署的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书须亲笔签名,并在名字上加按指印。
二、体(技)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以及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时间为2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评通知书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改期的另行通知。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军事技能测评由省军区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入围体能测评,测评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以体能测评当天(2月25日)为年龄的计算节点。
考生对本人或其他考生体能测评成绩、结论有异议的,需在本组相应测评项目结束前提出,由仲裁组现场仲裁,逾期不予受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技)能测评的作自动放弃处理。通过体(技)能测评后,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安排
1、时间:3月2日-3日(具体职位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2、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注意事项:通过资格复审、体(技)能测评人员,请携带《2024年长兴县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近期,请报考人员经常关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湖州市人民政府网”和“湖州组织工作网”发布的各类信息,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附件:1.2024年长兴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中共长兴县委组织部
2024年2月5日
标签: 测评 复审 面试 资格 体能 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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