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下半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第二批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已经通过材料初审的人员,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到本人。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8:30-10:00。
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89号南通职业大学主教学楼1321办公室。
联系人:曾老师、殷老师。
联系电话:0513-81050836、81050837。
请相关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需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联系不到及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公告》规定,根据自身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由南通职业大学留存。
1.各岗位要求的学历与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对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专业有要求的,应提供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与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条件中有党员要求的,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由所在院校党委、二级学院党总支、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出具。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国内2024年毕业生和国内普通高校2022年、2023年毕业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4.提供岗位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如发表论文、课题、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以及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职业大学陈述申辩。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程序。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南通职业大学
2024年9月14日
标签: 复审 面试 招聘 资格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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