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30日,隶属于陆良县发展投资集团二级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城东门街道23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餐饮管理;餐饮器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等。为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公司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经县发投集团董事会研究和陆良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注重能力和实干精神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择优的选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选聘。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相应岗位业务知识及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经营管理1名、办公室1名、财务1名、后勤服务2名。招聘人员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具体专业不限,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为35周岁以下。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品质优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工作踏实,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过硬本领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拓展业务的创新精神。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法规水平,具备较强的决策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无犯罪嫌疑、无违法违纪和失信等不良记录。
6.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年满18周岁以上(2006年02月0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02月04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尚未结案的人员;
3.在以往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证书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人选、体检、政审和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招聘计划及公告
招聘公告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发布。应聘者自行登录规定网站查询获取相关信息,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请将报名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供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的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2英寸正面电子证件照(35×45mm,蓝底,jpg格式,20KB以下)。
以上述顺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944678290@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所有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现场报名地址:陆良县发投集团综合管理部(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城同乐大道235号)。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9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注意事项:填写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与所报岗位要求相一致,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邀请陆良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参与,由陆良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时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半英寸蓝底近期免冠近照2张。
5.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24年2月18日,陆良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城同乐大道255号)。
(三)面试
由公司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身份、年龄、学历、专业、特长、岗位要求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应聘人员愿放弃面试,须提前3天告知陆良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或缺席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符合录用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吸毒排查及体检结束后将体检报告交公司审核,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费用个人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递补一次。
(五)政审及考察
拟录用人员须按要求提交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等指定材料,同时公司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个人情况决定是否延伸考察,对于拒绝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按流程开展补录。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并报国资委备案,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因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出现空岗,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合同期限: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给予解聘。
(二)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在职员工工资的80%(含社会保险费),试用期(考察期)满后,工资待遇按县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和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三)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公开招聘各环节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邀请陆良县纪委监委派驻陆良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负责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该自觉遵守招聘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要求,诚实守信、积极面对、按时参加。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相应招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招聘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肃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若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报名及咨询电话:0874-6227826。
监督机构及联系电话:陆良县纪委监委派驻陆良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874-6930135。
附件:1.陆良县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陆良县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诚信承诺书.doc
陆良县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
标签: 招聘 陆良县 人员 聘用 报名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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