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华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华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招募20名,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信用良好,无不良嗜好,志愿从事消防员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具有较强奉献、吃苦耐劳精神。工资待遇执行相关标准,包含工资、保险保障、休息安排和其他保障。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报名地点为华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及网络报名。考核包括体能测试与面试,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鉴定合格的,正式聘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玉溪市华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

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力量建设,提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火灾防控水平,华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专职消防员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信用良好,无不良嗜好,志愿从事消防员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具有较强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二)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有B照驾驶证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身高1.65米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政治可靠、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工作细心、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党员择优录取,文体特长、消防工作经验或退役军人优先。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瘢痕,无慢性病、传染病及精神病史;无不良嗜好,如吸毒、酗酒等;无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4.不服从准军事化管理,不能做到集中统一食宿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工资待遇

执行《华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管理规定》,相关待遇保障随国家及省市县有关专职消防队员保障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一)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1个月,正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正式录用后,工资标准按照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保障标准进行发放。

(二)保险保障:正式录用后,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每年免费参加县级以上医院全面体检一次。

(三)休息安排:专职消防员每月享受6天带薪休息,其余休假事宜按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有关规定执行,遇有重大执勤任务被召回的需无条件返回。

(四)其他保障:

1.工作期间,食宿由单位免费提供。

2.工作满一定年限,每年安排休假。

3.专职消防员在工作中表现优秀,达到一定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参加应急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消防员招录考试。

四、招聘程序、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3月1日进行现场考核。

2.报名地点:华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澄华路上段风吹口)。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及网络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大队将按照招聘条件现场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进入聘用考核。

4.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填写完整准确、提供纸质手写版《华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应聘名表》一份,如实填写工作简历,本人在诚信承诺栏中签字,同时携带个人近期免冠寸蓝底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B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资格的,请携带相应《驾驶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有参加过消防救援队伍经历人员或退役士兵请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本人,参加后续体能考试。

(二)考核

采取体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四个阶段:

1.政审:不合格者不进行下一阶段测试。

2.初检:按照招聘条件由大队对报考者进行初步审查,目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报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等待通知。

3.面试:

①报名合格人员统一参加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的面试,每名应聘者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②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凡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③面试成绩60分以上进行下一阶段测试。

4.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华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成绩为100分,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其中1500米跑所占分值为40分;其它两项各占30分。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证通过电话联系,否则不再通知。

(三)体检

(1)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检,在县人民医院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参加体检人员通过电话联系,请保持所留号码畅通。

(四)聘用

经大队研究确定为被聘用人员后一周内安排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鉴定合格的,正式聘用,按国家有关规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正式录用后,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得主动离职。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华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座机:0877-5015364

手机:18287717854(陈)

13308770496(李)

华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2日

标签: 消防 招聘 华宁县 救援 报名 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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