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岩区调整商品林护林员选聘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为了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实现森林管护的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林防〔2024〕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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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为了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实现森林管护的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林防〔2024〕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决定对全区成片商品林护林员选聘工作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区范围内集中成片商品林,部分村因商品林面积较少已列入公益林共同管护的不再另外选聘护林员。

二、选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和“分区配备、打破村界、统筹核定、规模适度、便于巡护、责任到人”的原则由乡镇(街道)选聘。

三、岗位设置

全区共设置商品林护林员岗位39个,其中平田2个,北洋4个,头陀7个,新前3个,南城2个,北城4个,高桥2个,澄江2个,沙埠6个,院桥7个。岗位设置和管护面积汇总详见附件。

四、商品林护林员的职责、选聘条件和程序

商品林护林员的职责、选聘条件与程序按照《黄岩区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规定,与公益林护林员相同。

五、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定额按照每人每月900元计算,依据《黄岩区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发放,考核及发放方法与公益林护林员相同。各乡镇可根据管护面积、难易程度等因素在管护费总额不变的情况下重新确定岗位设置和劳务报酬定额,也可与公益林护林员一起统筹安排。

六、其它

(一)商品林护林员由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考核,接受区农业农村局业务指导;

(二)今后如有人员调整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本文件自2024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

联系人:孙鹏,电话:13957611705

附件:商品林护林员岗位设置和管护面积汇总表 (点击此处跳转官方查看附件)

黄岩区农业农村局黄岩财政局

2024年8月29日

标签: #护林员 #黄岩区 #选聘 #事项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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