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忻州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规定,我院笔试、面试已结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顺序公示期已满,无异议。现将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及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忻州师范学院组织实施。
二、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于2024年9月14日上午8:00到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10号忻州师范学院旧校区门口集合。参加体检人员9月13日不能饮酒,晚上10:00后禁食、禁水,携带身份证和一张一寸免冠红底照片,自备体检费到学校指定的体检单位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提交复检申请,学校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学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学校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出具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四、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忻州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彭宇荣 张碧威 吉学智 田 苗 韩庆美 常 洁 王茜钰 郭午恺 翟秦怡 张玉曼
(以上人员看到公告后,回复电子信箱xzsyrsc@163.com报考岗位+姓名)
标签: 人员名单 忻州 师范学院 体检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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