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9月13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9月24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五楼政治部(2)。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26600751
考核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包括听打题和论述题,其中听打题占总成绩的40%,论述题占总成绩的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地点: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五楼。
因工作需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审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及要求
书记员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应用和操作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及常用办公软件,持有速录证者优先。
02
聘用条件
1
年龄40岁以下(1983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家庭政治历史清白,家庭主要成员无犯罪记录;
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吸毒史的;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03
招聘程序
(一)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五楼政治部(2)。(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26600751)。
3.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③《雁江区人民法院聘用审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打印);⑤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报名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
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包括听打题和论述题,其中听打题占总成绩的40%,论述题占总成绩的20%。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提前十分钟到法院签到。
3.地点: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五楼。
4.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
体检及考察
1.考生完成相应考试的,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4.考察按雁江区人民法院有关聘用考察的程序进行。
(四)
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派遣到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工作,合同实行两年一签。
04
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2个月,不享受月绩效考核奖金。
(二)试用期满转正后,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绩效考核奖金。
(三)确立用工关系即为用工人员依法购买“五险”,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个人缴纳部分按国家规定从工资中扣除。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审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2日
标签: 资阳市 雁江区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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