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24年度春季公开招聘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个旧市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24年度春季公开招聘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为3天。体检标准按照公司岗前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报告提交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招聘过程中出现空缺名额,将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择优依次进行递补。考生应按公示要求提供资料,不按规定时限提供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个旧市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24年度春季公开招聘公告》相关流程,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等程序,现将本次招聘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拟进入体检环节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2月5日-7日)。

二、体检

公示结束后,将安排相关人员开展体检工作。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公司岗前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人员需到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委托医院进行体检。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时间安排

体检报告提交时间:请将体检报告于2024年2月22日前提交给个旧市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有关事项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弃权、体检等原因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名额,在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择优依次进行递补。

四、相关要求

(一)各考生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用资格;

(二)各考生应按公示要求提供资料,不按公示规定时限及时提供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请确保通信畅通,如因提供的电话号码有误、无法接通、处于关机状态等原因,导致考生本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0873-2839678。

联系咨询电话:15394867085

地址:个旧市个屯路红河工业园区6号路东面

附件:个旧市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24年度春季招聘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1)(1).doc

个旧市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

标签: 体检 个旧市 2024 公示 考生 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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