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公示公告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四川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我区将于2024年9月13日启动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对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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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四川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我区将于2024年9月13日启动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沙湾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沙湾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

(二)驻沙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乐山市沙湾区居住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在乐山市沙湾区行政区域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1.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范围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9月13日上午8:00至10月14日下午18:00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四川政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现场或网上确认

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现场或是网上确认。

1.确认时间

10月8日上午至10月25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0-17:30)

2.现场确认

(1)地点:乐山市沙湾区行政审批局(地址:乐山市沙湾区玉龙街720号,咨询电话:0833-2527315)。

(2)所需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及复印件1份。

❈②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及复印件1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③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及复印件1份。

❈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⑥户籍证明(原件及户主、申报人页面复印件)或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沙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中国教育考试网zscx.neea.edu.cn上自行打印合格证)。

3.网上确认

(1)操作方法

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上传材料”链接上传相关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2)所需材料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现场交到或邮寄到乐山市沙湾区行政审批局(收件人信息:任老师,0833-2527315,乐山市沙湾区玉龙街720号)。其余材料为网上报名时上传。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本机构完成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2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

(四)其他事项

1.为方便认定期间工作联系,请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及时加入沙湾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群号:718687497),加入后请将群名片修改为“24下+实名”。

2.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现场或网上确认及体检等事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乐山市沙湾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13日

附件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婚否

(相片)

近期2寸免冠彩照

文化

程度

民族

联系电话

籍 贯

现 住 址

过去病史

1.你是否患过下列疾病:患过 ∨没有患过×

1.1肝炎、肺结核、其他传染病 □ 1.2精神神经疾病 □

1.3心脏血管疾病 □ 1.4消化系统疾病 □

1.5肾炎、其他泌尿系统疾病 □ 1.6贫血及血液系统疾病 □

1.7糖尿病及内分泌疾病 □ 1.8恶性肿瘤 □

1.9其他慢性病 □

2.请详细写出所患疾病的病名及目前情况

3.你是否有口吃、听力或其他生理上的缺陷?

我特此申明保证:以上我所填写的内容正确无误。

签名:

年 月 日

1.以上内容由受检者如实填写。

2.填表请用蓝或黑色钢笔,字迹清楚。

3.过去病史请写明日期、病名、诊断医院或附原疾病证明复印件。

查体部分:

一、内科

血压:mmHg 心率:次/分

营养状况:

心脏及血管:

呼吸系统:

腹部器官:

神经及精神:

其它

医师签名:

二、外科

身高:公分体重:公斤

浅表淋巴:

脊柱:

四肢:

关节:

平趾足:

皮肤:

颈部:

外生殖器:

其他:

医师签名:

三、五官科:

1、眼:

裸眼视力:右

矫正视力:右矫正度数 左矫正度数

色觉检查:彩色图案及编码 单颜色识别:红、绿、紫、蓝、黄

2、耳:

听力:右米 左

耳疾:

3、鼻:

嗅觉:

鼻及鼻窦疾病:

4、其他

外貌异常:口吃:

医师签名:

化验检查

血常规小便常规

血糖:总胆红素:

肝功:ALTAST

总蛋白:白蛋白:

肾功:尿素氮肌肝:

1、心电图

医师签名:

2、B超

医师签名:

3、胸部X光片

医师签名:

4、其他

医师签名:

体检结论:

负责医师签名:

体检医院意见:

体检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标签: 教师资格 沙湾区 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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