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中共济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中共济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方式
资格复审以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9:30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8楼E区817室
三、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济南国际合作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留存原件)。
3.《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留存原件)。
4.面试准考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大学阶段也需提供)。
6.岗位要求取得的专业资格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7.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留存原件,参考样式见附件)。
8. 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9. 其他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如该阶段确不方便出具,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聘单位审核同意后,也可在体检和考察阶段提供,书面申请参考样式见附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与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应聘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应聘证明。已与报名时所在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并做出书面说明。
(2)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应聘的,应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可在考察和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其他事项
1. 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笔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 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与报考人员联系,请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531--51708655
中共济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标签: 复审 外事 事业单位 招聘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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