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凤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岗位选调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主管部门研究并书面申请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或实际有效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总成绩需达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经研究决定,取消及降低部分岗位开考比例,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
报考了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填报选调计划未取消的岗位。改报必须于2024年9月12日中午12:00前到凤凰县人社局人才开发股完成改报。逾期未完成改报的人员,视同为放弃本次考试。
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标签: 开考 凤凰县 选调 事业单位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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