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3名普查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身体健康,语言表达清楚,工作积极主动,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民族不限,户籍所在地为西双版纳州。
4.有统计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应证明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且处分期未满的;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不予聘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6日至2月20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请有意者填写《西双版纳州统计局普查指导员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bnztjjbgs@163.com。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请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面试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四)考察
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聘用资格、本人及社会关系等进行考察核实,并进行体检,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务作出综合评价。
(五)聘用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
三、其他事项
人员聘用后,工作福利参照州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执行,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人:刘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691—25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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