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卫生学校2024年招聘生活指导老师(宿管员)

招聘人数:1名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9月10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9月12日
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报考人员将携带以下材料。材料清单如下:材料1:本人填写的附件1:《河源市卫生学校2024年招聘生活指导老师报名登记表》;材料2:提供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材料3:本人证件材料(顺序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材料4:在职人员报明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无单位的无需提供)。材料5:个人简历及其他证书等(作为学校资格审核时综合比较确定面试名单的参考材料)。材料6:公安系统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考核方式: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考官现场提问,考生针对提问问题现场回答。面试工作由河源市卫生学校人事保卫科具体组织实施。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依次按照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拟近期招聘1名生活指导老师(宿管员)。现制订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

一、学校简介

学校创办于1943年,具有80多年悠久的办学历史,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2012年整体迁入市区(东江教育城)办学,荣获国家中职示范学校、国家重点中职学校。校园坐落在美丽的东江河畔,占地面积420亩,投资4.3个亿,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整个建筑群依山而建,错落有致,具有浓郁的客家元素。学校有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人事保卫科、教务科、学生科、后勤科、招生与就业科和继续教育中心;2个群团组织,分别为工会和团委会;7个教学管理机构,分别为医学教研室、教学督导室、护理学部、公共基础学部、药学学部、医学基础学部和医学技术学部。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岗位

代码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岗位要求

01

生活指导老师

(宿管员)

1

1、大专(含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经验丰富者,可适当放宽至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

2、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性别:女。

(二)岗位职责

执行、落实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从事学生宿舍相关纪律管理及安全管理教育,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等。

(三)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生活指导老师(宿管员),实行一年一签合同制;待遇按照学校现有生活指导老师(宿管员)待遇福利制度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工作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2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报考人员将携带以下材料。

材料清单如下:

材料1:本人填写的附件1:《河源市卫生学校2024年招聘生活指导老师报名登记表》;

材料2:提供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

材料3:本人证件材料

(顺序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

材料4:在职人员报明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无单位的无需提供)。

材料5:个人简历及其他证书等(作为学校资格审核时综合比较确定面试名单的参考材料)。

材料6:公安系统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资格审核:根据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政治面貌及人岗匹配度等,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中,按照招聘人数的1:5择优确定面试人员,不足5人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名单。经审核确定为面试人员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请保持电话畅通。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咨询电话:0762-3278268(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13日。

2.面试集中地点:行政楼三楼320室

3.面试方式和内容

(1)方式和内容采取考官现场提问,考生针对提问问题现场回答。

(2)面试工作由河源市卫生学校人事保卫科具体组织实施。

4.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依次按照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5.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面试结束当天在河源市卫生学校公示栏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河源市卫生学校通知考生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河源市卫生学校公示栏对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278268。

(二)聘用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河源市卫生学校

2024年9月10日

标签: #指导老师 #管员 #河源市 #招聘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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