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招聘人数:10名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9月2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9月17日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地点为祥云县公安局前楼三楼辅警管理办公室
考核方式:包括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祥云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祥云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巡特警大队、交警大队、看守所、云南驿派出所、禾甸派出所、鹿鸣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民警完成相关工作。本次共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其中政工监督室1名、巡特警大队1名、交警大队2名、看守所1名、云南驿派出所1名、禾甸派出所2名、鹿鸣派出所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如下:

岗位

人数

岗位特殊条件

政工监督室

1

1.男性;

2.大专以上学历;

3.熟悉视频制作、剪辑,熟练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

4.爱好宣传、摄影、写作等相关工作。

巡特警大队

1

1.女性;

2.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纪律观念,严守工作秘密。

交警大队

2

1.男性;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3.持有D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士兵优先。

看守所

1

1. 男性;

2. 吃苦耐劳,有较强纪律观念,服从管理。

云南驿派出所

1

1.男性;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工作积极、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禾甸派出所

2

1.1名男性、1名女性;

2.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 有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鹿鸣派出所

2

1.1名男性、1名女性;

2.本地户籍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至2006年9月出生)。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6、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放宽条件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身高等报名条件,在同等分数下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行政拘留的。
2、2.本人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本人曾被公安机关辞退或因违反警辅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本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5、本人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疾病的。
6、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受过刑事处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有吸毒、嫖娼、赌博、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等前科劣迹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决定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7日每天8:00—11:30、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祥云县公安局前楼三楼辅警管理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形式开展,不接受他人代报,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填报《祥云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自行下载报名表)。
4、报名材料:
(1)《祥云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1份(附照片);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信用报告(自行到中国人民银行受理点申请)复印件1份;
(3)符合适当放宽条件的还须根据实际情况携带英烈家属证明、配偶单位证明、退伍证、见义勇为证书及专业资质技能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1套复印件。
5、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面询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等环节。
(二)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公告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基本公安知识、法律法规常识、遵纪意识和综合素质,卷面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个人总成绩的30%。
(三)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根据通知、公告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计算,总分100分,综合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个人总成绩的10%。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根据通知、公告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最终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个人总成绩的60%。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等于笔试成绩乘以30%+体能成绩乘以10%+面试成绩乘以60%。
(六)政审
每个报考岗位按照笔试和体能测试、面试3项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政审对象,如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政审环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公安机关辅警招录政审条件,对确定政审对象进行全面政审,向应聘人员户籍地所在公安机关派出所书面函对本人以及家庭背景审查;对在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不能聘用情况的,政审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应聘人员报名岗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3项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政审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结果、政审结果,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除身高、视力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八)决定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个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考察政审、体检结果及放宽条件等情况,综合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九)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组织集中培训1周后,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须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
五、薪酬待遇及后续管理
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9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定为六级,在转正发文的次月执行新工资标准,新工资标准按六级至一级工资总额4000元/月至6000元/月不等保障(含“五险”、绩效);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享受每人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高层次学历津贴补助;参加特勤看护任务的,按出勤考勤情况给予每人每天50元的补助(看护期间包吃住)。被聘用人员实行警务化管理,相关管理、纪律、定级晋级按《祥云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及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祥云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应聘人员不能按时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祥云县公安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祥云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监督部门:祥云县公安局机关纪委。
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张警官  13987242995     
傅老师 18760907868     
祥云县公安局
2024年8月30日

(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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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docx.docx.docx

标签: 祥云县 警务 招聘 辅助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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