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实操考试和面试完成,现将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等额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1.集中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考生须于8:45前到体检集中地点报道,迟到按弃权处理。
2.集中地点: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医技楼四楼(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康宁路1号)。
(二)体检程序
1.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于当天上午集中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考生入场报到时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入场后考生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分组、领取体检表,并将通讯工具关闭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2.考生领取体检表,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彩照1张并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栏目后交工作人员审核。体检表经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交由现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须事先空腹。检查后,医院备有早餐)。
4.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处领取通讯工具。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期未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体检时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不得漏项、漏检。
2.考生必须携带如下资料: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签字笔、彩照(近两年的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
3.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有其他无关人员陪同。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和录用资格。
4.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体检资格和录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处理。
5.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6.抽血和B超项目必须空腹进行,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7.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金属饰物,查裸眼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查矫正视力时请佩戴度数合适的眼镜。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科和X光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进行补检。孕期结束后,考生应向招录单位报告并申请补检,然后由招录单位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再由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有关规定和情况确定体检时间。须待体检合格后,才能办理录用手续。
9.体检医疗机构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区卫生健康局提交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医疗机构和招录单位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四)其他事项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的位置和路线,预留足够时间,避免错过体检报到时间。考场内不设考生停车位,请考生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赴考。
三、咨询电话
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57—88661380。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9日
标签: 总成绩 佛山市 体检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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