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成都市新津区赴外选聘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拟聘人员公示及报到的公告(第二批)

2023年成都市新津区赴外选聘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拟聘人员公示(第二批)已发布。拟聘人员名单可于2024年2月5日至2月19日期间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电话或当面及书面形式向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拟聘人员须于2024年2月20日上午10: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到。在职人员须于报到当日携带离职证明材料办理聘用手续。如未按要求报到或报到当日仍未离职,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2023年成都市新津区赴外选聘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公告》的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现对2023年成都市新津区赴外选聘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第二批)(详见附件)。

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5日至2月19日)以真实姓名电话或当面及书面形式向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拟聘人员如未接到其它通知,请于2024年2月20日上午10: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会议室(成都市新津区瑞通路146号)报到。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须于报到当日携带离职证明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要求报到或报到当日仍未离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8-82529726(区人社局事管科)

监督举报电话:028-82518759(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2522337(区人社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附件:2023年成都市新津区赴外选聘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拟聘人员名单(第二批)

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4日


附件:

2023年成都市新津区赴外选聘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拟聘人员名单(第二批)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年度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学历学位

拟聘用单位

1

冯珍

1997-04

2023

四川农业大学

风景园林学

硕士研究生

区项目服务中心

标签: 新津 成都市 拟聘 00 2023 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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