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经报名、审核、笔试、面试、考察、研究环节,现对我校竞争性比选第一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进入岗位试用期。
一、公示对象
序号 | 聘用岗位 | 姓名 | 性别 | 现工作单位 |
1 | 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 李夏莲 | 女 | 中共阿拉善左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2 |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人员 | 张璐 | 女 | 武川县上秃亥乡人民政府 |
3 | 皇甫东燊 | 男 | 乌兰察布市监察委员会留置管理中心 | |
4 | 宣传部工作人员 | 李雅茹 | 女 | 包头市九原区第一实验小学 |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3679877、0471-4925937
内蒙古艺术学院
2024年9月9日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3679877、0471-4925937
内蒙古艺术学院
2024年9月9日
标签: 选拟 聘用 竞争性 公示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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