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工学院关于招聘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岗位人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给广大同学提供更多锻炼自我的机会,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现面向全院同学公开招聘荆州校区勤工助学学生11名,另在武汉校区招聘实验中心勤工助学学生1名。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2日二、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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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给广大同学提供更多锻炼自我的机会,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现面向全院同学公开招聘荆州校区勤工助学学生11名,另在武汉校区招聘实验中心勤工助学学生1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9日至9月12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

东校区:教学办公室2人

学院办公室1人

实验中心4人

学生事务办公室2人

西校区:学生事务办公室1人

实验中心1人

武汉校区:实验中心1人(由武汉校区实验中心负责招聘)

三、工作期限

2024年9月——2024年12月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荆州校区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对象为化工学院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申请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对待工作兢兢业业,工作责任心强

2.吃苦耐劳,能胜任工作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

4.优异成绩,无挂科记录;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五、选聘流程

1.申请者在9月12日17:00之前将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见附件)交到14教西209;

2.学院组织评审小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研究讨论,初步确定勤工助学岗位人选;

3.初审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

六、注意事项

1.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考核、日常管理。

2.勤工助学岗位一经确定,学生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勤工助学工作。

3.对于不遵守纪律、态度不端正、工作敷衍了事、不能达到岗位职责要求的学生,学院有权终止其勤工助学工作。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9月9日

附件:长江大学勤工助学个人申请表.doc

标签: #学年 #工程学院 #学期 #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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