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辅警招聘体检及政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体检前有关准备工作,并及时办理政审各项证明材料:
一、入闱名单
各岗位入闱名单详见附件1。请考生仔细核对准考证号,确认是否具有入闱资格。
二、体检安排
(一)集合时间
9月11日(星期三)上午8:30。
(二)集合地点
地铁1号线屏山站D出站口(鼓屏路和冶山路交叉路口旁)。具体集合位置详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照1张,黑色签字笔1支。男生还需自备现金420元,女生还需自备现金430元(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只收现金,自备零钱)。
2.体检当日早上须空腹,体检前一日晚20:00以后不再进食,以便抽血检查。有近视的,应自行携带合适度数眼镜。
3.体检当日应穿着轻便的服装,并着运动鞋或平底鞋。不得穿着和佩戴含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女生请勿着裙装,长发应事先盘起。
4.体检由公安机关统一安排开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如有色盲、文身、肢体功能障碍,以及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认定为体检不合格。具体结果以医院体检为准。
5.考生禁止携带手提袋、背包等各类装具进入体检场所,请考生轻装出行。
6.迟到考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考生进入体检场所后,严禁吸烟、严禁喧哗吵闹,服从管理,体检未结束不得离场。对违反体检工作纪律、不服从管理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7.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体检时间将延期安排。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系。
8.考生体检报告由招考单位统一保管存档。考生未按要求准备的,所产生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政审安排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考生本人、父母(含继父、继母)、配偶须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交时间
9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00。
(二)提交地点
报考01岗位: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桃岭路181号福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1楼接待室,咨询电话:87022409。
报考第02-07岗位: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畅安大厦13楼),咨询电话:87027845。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须按照本人、父母、配偶的先后顺序依次排放,并在每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右上角统一注明本人准考证号。
2.若考生的关系人有离异、再婚、已故等特殊情况,须附上离婚协议、死亡证明、法律文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再婚人员另一方也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3.考生的父母或配偶为我局公安民警、文职干部的,考生的父母或配偶本人仅需提供在职证明和关系证明。在职证明和关系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由所在单位负责领导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4.考生所提交的材料由招考单位统一保管存档。政审结论以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认定为准。
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政审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特此通知。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4年9月9日
标签: 警务 政审 福州市 体检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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