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陈龙等57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2024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经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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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2024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并报县委编委会同意,同意浦北县绩效考评中心等37个事业单位聘用陈龙等57名同志为浦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时间从2024年9月1日起。其中陈龙等30名同志实行试用期12个月,苏彩霞等27名同志实行试用期6个月(具体聘用名单见附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执行。

请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184号)的规定,加强聘用人员的管理,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明确首次聘用岗位,报我局备案后方可办理工资介绍等相关手续。

附件:

2024年钦州市浦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名单(第一批57人)发文.xlsx

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标签: 浦北县 保障局 聘用 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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