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教育局: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2024年浦北县赴高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的精神,经笔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并报经县委编委会同意,决定同意聘用龙美仙等269名同志为浦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人员名册见附表),聘用后,执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的精神,聘用人员统一纳入单位岗位管理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请聘用单位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义务,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必须3年以上。聘用期间,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教师待遇,聘用时间从2024年9月1日起算起。
附件:
2024年浦北县高校专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人员名册(共269名).xls
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标签: 浦北县 保障局 聘用 人力资源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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