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龙美仙等269名同志为教师的通知

浦北县教育局: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2024年浦北县赴高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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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教育局: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2024年浦北县赴高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的精神,经笔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并报经县委编委会同意,决定同意聘用龙美仙等269名同志为浦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人员名册见附表),聘用后,执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的精神,聘用人员统一纳入单位岗位管理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请聘用单位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义务,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必须3年以上。聘用期间,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教师待遇,聘用时间从2024年9月1日起算起。

附件:

2024年浦北县高校专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人员名册(共269名).xls

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标签: #浦北县 #保障局 #聘用 #人力资源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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