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上木古第一幼儿园招聘启事

招聘人数:2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2日
报名方式:通过邮箱smgdy@lg.gov.cn投递简历,主题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
考核方式:综合考核,包括面试、答辩、专业技能展示等

请注意,报名时间从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中午12:00截止。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招聘岗位

美术专任教师 1名

岗位要求: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美术学科相关专业;

4.持有教师资格证(根据省市督导相关要求,非学前教育专业的人员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美术学科专业能力强;

6.吃苦耐劳,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实习生 1名

岗位要求:

1.年龄25周岁及以下;

2.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

3.专业:学前教育、教育类相关专业、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4.持有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

5.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招聘流程

报名材料

1.word文档:报名表(附件1);

2.Excel文档: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3.pdf文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

4.pdf文档:在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报告;岗位相关证书+验证报告;

5.pdf文档:承诺书(附件3);

6.pdf文档: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7.pdf文档: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聘用证书等)。

8.近期生活彩照及一寸免冠彩色照各1张;

9.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以上9项材料需提供相应文件,并按顺序上传提交。)

注: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附件下载

龙岗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所需材料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材料初审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材料初审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邮件、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资格初审入围后会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1)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学前教育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内容。

(2)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

(3)专业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特长、经验等,老教师以说课展示,新教师以唱、跳、讲故事、自带美术作品等展示。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

体检

1.入职者所持健康证须是深圳市妇幼医院托幼机构健康合格证。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中午12:00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smgdy@lg.gov.cn;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0755-28509961陈老师(9:00-12:00,14:00-18:00)。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幼儿园办公室陈老师:0755-28509961(9:00-12:00,14:30-17:00)。

附件1.报名表 (1).doc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1).xlsx

附件3.承诺书 (1).docx

附件4.证明 (1).docx

标签: 龙岗区 上木古 平湖 深圳市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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