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校医院关于招聘编制外医护人员的通知

北京农学院校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编制外医师,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正规医院专业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具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应聘者需填写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5 日。经初审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通过者将报主管校长审批,经人事处核准后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 3 个月,工资按照人事处核定标准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北京农学院校医院主要负责全校师生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疗保险及公费医疗管理等工作,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师1名。

一、招聘条件与岗位职责

(一)医师招聘条件

1、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岁以下。

2、文化程度:大专(含)以上,初级(含初级)以上职称,要求正规医院专业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需提供近期三甲医院或正规体检中心健康体检证明)。

4、热爱医师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

5、思想正派,有敬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二)医师职责

1、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职责范围内医疗、救护、预防保健和科研工作。

2、负责本科的具体专业技术工作及特殊的诊疗操作。

3、参加医院24小时值班及各项出诊、医疗保健等工作。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医疗差错事故。

5、指导下级医师诊断处理、手术和其他技术操作。

6、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应聘者填写《北京农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注明应聘岗位,发送至:380857547@qq.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5日。

(二)应聘资格审核

由校医院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参加面试,面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审。

(三)录用

根据面试结果,确立人选,报主管校长,经人事处审批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双向选择。

三、录用待遇

录用者按照人事处相关规定和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依据学校人事处核定标准发放,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相关保险,其它及夜班费等另计。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邮编:102206

联系电话:80799100 80799274

联系人:白老师 王老师

如座机电话无人接听请拨打18519638638郭老师 13701025336白老师

附件:北京农学院校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门诊医生资质.doc

标签: 医师 招聘 校医院 应聘 录用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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