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地方志编纂室)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结果予以公布。备注中注明“可提出复检”的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磐安县县地方志编纂室(0579-84661889)提交书...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2024年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地方志编纂室)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结果予以公布。备注中注明“可提出复检”的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磐安县县地方志编纂室(0579-84661889)提交书面的复检申请。逾期未申请(提交)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查、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
标签: 磐安县 编外人员 招用 地方志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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