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区有关规定,现对以下通过光明区委宣传部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岗位编号:GMXCB20231101)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光明区委宣传部反映(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广场路一号办公区主楼101办公室,邮编:518107,联系电话:0755-88211926)。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光明区委宣传部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
2024年2月4日
附件: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单(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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