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绿春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面试工作,根据《绿春县关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绿春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安排公告如
下:
一、现场资格确认和领取面试通知书
(一)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024年绿春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确认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9月11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现场资格确认和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绿春县卫生健康局医政法规股。
(四)现场资格确认和领取面试通知书需提交的材料:
请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资格证原件。对现场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人员: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
(二)抽签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8:00。
(三)面试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8:30。
(四)面试地点:绿春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三楼(交警大队下方)。
(五)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每位考生考试时间15分钟。
(六)面试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计分办法及公布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出现成绩并列,以小数点后面第三位小数确定排名先后,依次类推。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八)考生纪律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考点报到并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并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允许在考场附近进行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漏给其他考生;
3.严禁考场区域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电话手表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4.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提及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信息;
5.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不能在考生题本上做任何记录,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草稿纸;
6.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应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候分室等候;考生须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7.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九)其他
1.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2.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县人大、县政协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县人社局反映。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3-4225689
3.现场资格确认及面试期间,考生需注意个人防护,自觉维护面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08:0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地点:绿春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体检中心(绿春县大兴街3号)。
(四)考生需带材料:身份证原件、5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黑色中性笔。
(五)体检标准及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六)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要将个人疾病史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
2.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不能漏项,以免影响录取。
3.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禁食火锅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清晨憋足小便,空腹到体检中心检查。若无小便,请抽完血后再饮水。
5.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极有可能怀孕的女性,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禁止做X光检查。
6.经期及怀孕者提前与前台工作人员说明。
7.需要复检者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9.禁止替检,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递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档案转递
请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档案在2024年9月30日前转到绿春县卫生健康局医政法规股,需要开具调档函的,及时到绿春县卫生健康局办理,联系电话:0873-4222098。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本公告由绿春县卫生健康局、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老师,李老师,0873—4222098;
通讯地址:绿春县卫生健康局医政法规股。
附件:2024年绿春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xls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
标签: 帮扶 复审 面试 体检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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